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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壓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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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所在的位置:首頁>技術(shù)資料>氣瓶公稱壓力的特殊規(guī)定
- 盛裝高壓液化氣體的氣瓶,在規(guī)定充裝系數(shù)下,其公稱工作壓力不得小于所充裝氣體在60℃時的高溫升壓力且不得小于10Mpa;盛裝低壓液化氣體的氣瓶,公稱工作壓力不得小于充裝氣體60℃時的飽和蒸氣壓且不得小于1Mpa;盛裝劇毒低壓液化氣體的氣瓶,其公稱工作壓力的選取一般要參考 TSG R0006-2014附件C 。
- 低壓液化氣體60℃時附件C或者相應氣體標準沒有規(guī)定時,可按照氣體制造單位或者供應單位所提供的并且經(jīng)正式確認的相關(guān)數(shù)據(jù)。
- 盛裝低溫液化氣體的氣瓶,其公稱工作壓力按工藝要求確定,但應當大于或等于0.2Mpa,且小于或者等于3.5Mpa。
- 對于低壓液化氣體的混合氣體,應當根據(jù)詳情氣體標準確定混合氣體在60℃的飽和蒸氣壓;對于消防滅火器系統(tǒng)的壓縮氣體與低壓液化氣體組成的混合氣體,公稱工作壓力應當不小于相關(guān)標準在相應溫度下的工作壓力。
- 盛裝氟和二氟化氧的氣瓶,公稱工作壓力應當不小于15Mpa。
標簽:氣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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