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外消火栓有以下情況之一者,應進行型式檢驗:
1 新產品投產或老產品轉廠生產前的試制定型;
2 產品的設計、結構、工藝或材料有較大改變時;
3 連續(xù)生產滿三年時;
4 停產六個月以上在生產時;
5 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機構提出進行形式檢驗要求時。
型式檢驗的項目、樣本大小、試驗方法和判定依據按照GB 4452-2011-室外消火栓表5的規(guī)定。
形式檢驗的樣品數(shù)不得少于3具。
形式檢驗的樣品應在不少于20具的基數(shù)中隨機抽取。
型式檢驗的項目應全部符合標準方位合格。
更多實驗儀器參考思明特網站。
標簽:試驗,檢測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