爆破試驗
1 總則
除非在各管接頭標準中另有規(guī)定,應對三個1型試驗組件,以及當適用時,三個2型、3型和4型試驗組件進行試驗,以確定指定的管接頭在失效前能夠承受最小4倍的最高工作壓力。
2步驟
試驗介質(zhì)
符合ISO 6743-4的液壓油(如HM),其黏度等于或小于ISO 3448的黏度等級32;或水。
試驗介質(zhì)應記錄在試驗報告中
試驗壓力
最低試驗壓力應為4倍的管接頭最高工作壓力,適用時,按照各管接頭標準。
壓力應以每秒不超過管接頭最高工作壓力16%的速率增加
試驗持續(xù)時間
試驗應持續(xù)到管接頭失效為止或達到規(guī)定的試驗壓力
判定標準
在小于等于最低試驗壓力下,試驗組件不得有可見泄漏
3元件的再利用
經(jīng)過該項試驗的試件不應再做其他試驗,不得用于實際使用或返回庫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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